负责由本院办理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、审查起诉、出庭支持公诉、抗诉,开展相关立案监督、侦查监督、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,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;负责由本院办理的同级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、审查起诉、出庭支持公诉、抗诉,开展相关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,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;负责受理控告和申诉案件,承办相关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,负责12309检察服务中心工作;负责调查研究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、法规、政策的执行情况,提出建议,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,承担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,负责发出检察建议的合法性审查工作,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、质量评查等工作,负责人民监督员工作,负责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应用管理和需求统筹,负责检务督察工作,承担内部审计工作。
部门负责人:刘思墨 人员:刘丹、石爽、薛丽婷、陈起超、孙吉伟、王晔、王海婧、张涵、李志伟、毛诗卉、高世民、卜力强、宋海峰、田娣
联系电话:024-45580290
注:蓝色名字的为员额检察官
负责由本院办理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、审查起诉、出庭支持公诉、抗诉,开展相关立案监督、侦查监督、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,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;负责由本院办理的同级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、审查起诉、出庭支持公诉、抗诉,开展相关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,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;负责受理控告和申诉案件,承办相关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,负责12309检察服务中心工作;负责调查研究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、法规、政策的执行情况,提出建议,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,承担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,负责发出检察建议的合法性审查工作,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、质量评查等工作,负责人民监督员工作,负责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应用管理和需求统筹,负责检务督察工作,承担内部审计工作。
部门负责人:刘思墨 人员:刘丹、石爽、薛丽婷、陈起超、孙吉伟、王晔、王海婧、张涵、李志伟、毛诗卉、高世民、卜力强、宋海峰、田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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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蓝色名字的为员额检察官